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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青荷公寓”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 发布时间:2026-07-25 00:22 
  • 信息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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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推进“青年向往之城”建设,鼓励更多大学生来萧留萧就业创业,持续优化青年人才引育留用生态,助推城市和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聚焦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过渡性居住需求,通过租金优惠公寓住宿、梯度保障等举措,吸引更多大学生来萧求职、就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毕业两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在校生;

2.户籍所在地在萧山区以外,毕业学年在校生申请的就读高校在萧山区以外;

3.已申请并使用过“青荷驿站”免费住宿权益;

申请前已在杭州市缴纳社保的不适用于“青荷公寓”安居保障。

三、试点范围

首批试点选取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港小镇)、钱江世纪城属地合适公寓,后续采用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模式逐步推进。

四、保障标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6个月租金优惠的青荷公寓住宿,按照“一人一间”住宿标准保障。

青荷公寓分梯度折扣收取租金。第一梯度:前3个月原则上按照房源所在地(区域)评估价(或协议价)的7折左右给予优惠。第二梯度:后3个月原则上按照房源所在地(区域)评估价(或协议价)的9折左右给予优惠。各试点地租金价格需通过青荷公寓系统公示。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照公寓管理方标准承担。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需通过“青荷公寓”线上系统平台,对下列材料进行确认,并选择相应公寓进行申请: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等);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杭州市区无住房情况查询等必要材料;

(二)受理审核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社保、“青荷驿站”入住情况等信息,经配租企业房源确认后,确认结果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相关信息同步反馈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

六、入住管理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前往相应“青荷公寓”,通过扫取“公寓码”验证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前须在前台指导下完成公安管理系统的暂住登记手续,并与配住企业签订入住协议、消防安全承诺书等。入住后应遵守入住管理相关规定,且须确保每10天(周期)扫脸认证不少于1次。

各试点地可自行确定租赁合同最短签约日期和最长签约日期,原则上最短签约日期不低于30日,鼓励各试点地提供超过6个月的公寓服务(6个月以上不享受优惠)。各试点地自行确认入住押金比例,原则上最多不超过协议原价(或评估原价)的单月租金。

七、退出机制

为合理调配房源,实施更加精准保障,申请人入住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住宿优惠:

1.已在杭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自社保缴纳次月起,租金按房源所在地房租市场价原价收取);

2.累计已享受住宿时间满6个月的;

3.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

4.其他存在违反入住协议、入住管理规定或消防安全承诺等应当退出情形的。

八、房源管理

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盘活各类可利用房源,用于保障住宿。鼓励各有关单位与社会化公寓管理机构合作,以市场化方式提供优惠住宿保障。

推出住宿房源由区住建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

九、资金保障

试点期间涉及贴补费用由试点属地从全年财政预算中拨付。

十、职责分工

1.区委人才办负责申请审核系统平台搭建,统筹协调全区有关工作部署、房源筹集、后台审核等相关工作。

2.区住建局根据住房租赁企业风险名单,对配住企业资格进行备案。

3.区人社局需配合提供申请人员的社保等相关信息数据端口;负责做好入住人员的就业、人才政策宣传。

4.区公安分局负责住宿人员暂住登记指导及治安管理等工作。

5.配租企业负责入住房源的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做好人员入住安排、使用、退出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十一、附则

1.本意见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2.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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