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余杭区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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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政策体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余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余杭区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补助用于支持余杭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保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并已在“余省心”系统进行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须经区科技局认定(备案)(备案表见附件1,需经股东所在科研平台和企业所在地平台镇街推荐同意);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补助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成立后首笔实到资金100万元(含)以上(实到资金包括自筹资金、贷款资金、投资款;首笔实到资金包括自筹资金、贷款资金、投资款的各自首笔之和,自筹资金含所有股东各自的首笔股权出资)。 (二)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补助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股东中应包含余杭区内科创平台(附件2)相关人员(社保关系或工资关系隶属于科创平台,或与科创平台签订双聘或兼聘协议并由科创平台出具相关证明),且相关人员合计股权比例不低于15%。 (三)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不高于投保企业实到资金的10%(实到资金累计至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产品购买当日)。 二、补助标准 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产品,对其科技成果转化保险项目按照投保产生的保险费给予不高于实付保费的8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保险备案(备案方式:https://www.yuhang.gov.cn/art/2025/8/5/art_1229512213_4386233.html)。 2、请通过备案的申报企业登录“余省心”平台,进入“余杭区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补助申报”模块(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company-service-ticket/insurance-subsidy)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补助申请表(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推荐备案表,股东隶属于科创平台的相关证明、股权关系证明等)。 四、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89518300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