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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高层次人才“人才e点”使用管理办法

余人才办〔2023〕8号

  • 发布时间:2023-11-30 19:16 
  • 信息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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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和扩展余杭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类别,鼓励人才在工作之余了解余杭、亲近余杭,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修订高层次人才“人才e点”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放范围

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或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E类及以上标准的人才,及其他重点引培人才。

二、发放标准

1. 一次性申领。D类及以上人才每年可一次性申领2500点;E类人才每年可一次性申领500点;E类人才在e点有效期内提升人才等级至D类及以上的,在人才认定完成后,可再次申领2000点差额;

2. 签到奖励。余杭区内E类及以上用户,可进入“余杭人才码”相应界面完成签到打卡。签到打卡奖励与人才e点账号联通,奖励积分直接汇入人才的e点账户。每年签到奖励领取上限为500点。

三、使用范围

“人才e点”可在指定景区、民宿、酒店、停车场消费使用,具体如下:

1. 景区:良渚古城遗址公园;

2. 酒店:良渚君澜度假酒店、开元曼居臻选杭州良渚古城遗址店、杭州万豪行政公寓、杭州EFC澳美国际公寓、杭州科技城康德思酒店、杭州余杭温德姆花园酒店、杭州菲住布渴酒店、杭州奥克斯中心皇冠假日酒店、杭州良渚洲际酒店、杭州鸬鸟希尔顿花园酒店;

3. 民宿:杭州余杭区百丈镇沐竹民宿、杭州异想竹家民宿有限公司、黄湖镇归园田居民宿、黄湖镇静心沐舍民宿、杭州余杭区径山镇乾皇湾民宿、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山和院民宿、杭州童子湖民食民宿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径山镇牧野民宿、杭州百果园民食民宿有限公司、杭州径山云来集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长乐林雨堂文化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莳慢小院民宿、杭州美鸬山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漫得乐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山水湾民宿有限公司、杭州艳红农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鸬鸟镇石木西民宿、杭州余杭区中泰街道岚心谷民宿、杭州乐朴山静民宿有限公司;

4. 停车场:全区相关地面停车场。

四、使用规则

1. 人才通过杭州市民卡APP中余杭人才码相应模块点击领取“人才e点”,并进行消费使用。住宿或用餐消费需提前预订,结算价格以实际数额进行电子结算;健身游泳等场所消费根据各酒店消费要求不同,按次消费以实际数额进行电子结算;年卡消费不足部分需自费补齐;

2. “人才e点”有效期截止当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服务供应商不得以节假日、淡旺季等原因拒绝接收或变相涨价;

3. “人才e点”不兑现、不找零,不得买卖、套现,违规使用将取消享受权益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兑现规则

由区人力社保局设置“人才e点”兑现账户,商户凭消费记录在“余省心”平台提交申请,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兑现。

六、其他事项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投集团等部门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保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享受待遇人才名单的梳理、做好商户兑现支持;区文广旅体局负责落实相关景区、酒店的管理、审核与服务保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民宿的管理、审核与服务保障;区交投集团负责落实停车场的管理、审核和服务保障。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人才充分享受到优惠待遇和优质服务。

本使用管理办法有效期三年,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使用范围调整等相关内容需补充修改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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